浏览数量: 1 作者: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: 2021-09-02 来源: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
2021年8月27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&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: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[Toluene Di-Isocyanate(TDI)]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(12个月),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~2018年、2018年~2019年、2019年~2020年及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。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9项下的产品。
鉴于目前新冠疫情(COVID-19)的特殊情况,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(发送至:adg11-dgtr@gov.in、dir13-dgtr@gov.in、jd16-dgtr@gov.in和dd12-dgtr@gov.in)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。
2016年10月5日,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&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,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18年1月23日,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/2018-Customs(ADD) 号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、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,其中中国为0.26美元/千克、日本为0.15美元/千克、韩国为0.22~0.44美元/千克,有效期为5年,至2022年6月4日截止。
(编译自: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)
(赵广霞编译)
(潘晓君校对)
原文:
https://www.dgtr.gov.in/sites/default/files/Initiation%20of%20Sunset%20Review%20English.pdf